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质行动
2025-05-23
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健全城乡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加大助餐配送餐工作力度,重点推动主城区、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及长江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设社区助餐点(中央厨房)建设项目,进一步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面,对就餐的老年人群体,按照政府托底及其他社会老人分别给予份额补助。对运营达标的助配送餐服务单位,按照年助餐人数经考核后,依据等级分别给予补助1万元、3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镇(区、街道)〕
开展居家环境适老改造。鼓励老旧小区增设或改造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较高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加装电梯可享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到2025年底前,完成政府支持的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800户,对纳入特困供养、低保、低边、重点优抚、空巢独居老年人等特殊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每户按照3000元的标准进行改造,其他社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超过3000元的(含)给予600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互联网+”养老服务。借助“互联网+健康养老”信息平台,建立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智慧养老系统,鼓励各养老机构、市属企业等开发提供健康检测监测、养老监护等新产品新服务,打通人社、卫健、民政、公安信息共享壁垒,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智能养老院”,推动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和各项养老服务福利事业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卫健委、市公安局〕
完善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制度。完善以农村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居家上门服务和探访制度。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比例及标准逐年增加,到2025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服务保障月标准不低于50元、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保障标准不低于120元。居家上门服务提质扩容,占老年人比例达18%。鼓励农村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通过电话、上门探视和邻里守望等形式,对高龄、失能老年人开展探视巡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妇联,各镇(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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