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如皋申丞委托代办服务制度
2023-01-10

如皋申丞委托代办服务制度

老人在我院住养期间,如有需求可以委托院内工作人员代理去办,可收取一定的费用或免收。

1、代交话费;需问清楚并记录下来电话号码、姓名、哪家通讯公司、所交金额多少,缴费前要查询余额多少,在确认准确无误的前提下,交完费用后查询是否交上,然后告知委托人。

2、代购物品;需问清物品名称(有样品最好)、厂家、规格型号、颜色、数量多少,在确认准确无误的前提下,购买物品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然后告知老人,如有特殊物品当面说清使用方法或操作步骤并收取相应费用。相应费用应当面点清避免纠纷。

3、保存物品或钱财;替老人保存物品前应清点物品种类、名称、款式、颜色、型号、数量,并进行登记然后由委托人过目并签字。钱财数目大时劝其由家属保存,养老院内只保存住养老人的少量零花钱,并进行登记签字。

4、代取物件;委托人在购买了某物品或邮寄来某邮件,因某种不能自取而委托代取时,工作人员代取前要问清取物件的地址,单位名称并要携带委托人的有关证件,前去代委托人领取交给委托人时,应将证件与物品一齐交,并请委托人签收,代取物品要注意安全。

5、代邮送物品;若接受住养人委托,代住养人转送或邮寄物品,要问清楚送、寄收件的单位或个人的地址、收件人姓名、电话号码等。运费、邮费及其服务费须向委托人收。送到后要有签收,邮寄到后要有回条,对易燃品,危险品,服务员要拒绝运送和邮寄。

6、代客邮寄信函,打电报、电话、电传代读、代写书信等。

7、委托陪诊:因委家属在外地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长者就医,特委托院方帮助办理陪护长者外出就医事务,需提供此项服务者必须提前签订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1)根据委托方(长者)需要,受托方派专业医护人员陪同长者就医,仅限日常门诊就医。

2)就医过程中,机构医护人员要协助诊疗,保证长者安全,回院后需向部门主管反馈就医信息,并遵医嘱指导长者用药。

3)陪诊人员需电话告知委托方长者就医情况,并保留所有医疗及交通发票,用于委托方结算费用。

4)委托方需按规定支付受托方相应的陪诊服务费用。

各单元应指定专人为老人代办服务,服务过程中应尊重老人个人意愿,准确记录物品数量、种类或事项,钱物当面点清,并有第三方核实、签字。养老机构在代管期间如因保管不当,造成财物损失的,应由代管人照价赔偿。在提供委托服务过程中获得有关老年人个人及家庭等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委托热线:0513-68169399